刑事案件一审审理期限规定
来源:昆明刑事律师 网址:http://www.zmlsvip.com/ 时间:2022-04-18 09:04:30
刑事诉讼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听到的事情,其中要注意的法律问题很多,其中之一便是审限问题,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对于纠纷的解决乃至自身利益的维护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刑事案件一审审理期限规定
刑事案件一审的审理期限是:受理后二个月以内,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如果具有可能判处死刑等情形的,则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需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刑事案件法院可以退回检察院吗
刑事案件法院可以退回检察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二、五、六项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并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自诉;
(二)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
(三)依照本解释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准许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
(四)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或者退回人民检察院。
三、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一)20日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20日。
(二)1个月,1.5个月
即:1+0.5=1.5个月审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5个月的案件: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
2、被告人被羁押的
3、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
4、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
(三)3个月或3.5个月
即延长2个月:1(1.5)+2=3(3.5)个月审限为1个月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的案件: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
(四)4个月或4.5个月
即:1(1.5)+2+1=4(4.5)个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五)5个月或者5.5个月
即是:1(1.5)+2+1+1=5(5.5)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六)9个月
即:6+3=9个月6个月,延长3个月:
综上所述可知,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如果需要延长审限的话需要经过上一级法院或最高人民法院批准。